美国空调能效标准和行业技术发展
20世纪70年代后,石油危机和环保需要,促使美国通过立法方式确定了能效标准和标识并开始实施。现在的能效标准基础为1990年制定的,其后不断修订,不断提高能效要求。
美国空调能效标准近年发展历程:
2002年,美国能源部曾在强制执行标准最低为10Btu/W.h(相当于2.93W/W)的基础上,考虑近10年来的技术进步以及节省大量能源并带来环保益处,将其中央空调的强制执行标准提高到12Btu/W.h(相当3.52W/W)。2006年再次提高为13(Btu/W.h)。
美国能源部要求,美国家用空调的季节能效比(SEER) 自2006年1月23日起强制提升至13Btu/Wh或更高,换算为我国目前使用的能效比则相当于3.81W/W。这一标准比此前市场中已出售的空调的能效提高了30%。
美国空调能效标准实施和监督模式:
20世纪70年代,美国通过立法确定了能效标准和标识的合法地位,先后实施了强制性能效标准、标识和自愿性认证(即“能源之星”)制度。在美国,能效标准和标识的实施是一个混合体,既有生产厂家的自我执行,也有行业支持的第三方认证机制和竞争者之间的市场政策(即:竞争者如果发现对手的产品没有达到要求,将向政府进行报告)。
按照法律要求,新产品在销售前,生产厂家要把产品能耗数据提交至能源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并且声明该产品符合规定。政府监管的程序是,能源部收到对不符合MEPS要求的产品的书面投诉后致函给生产厂家,要求其提供测试数据或进行解释,并由厂家承担测试费用、由第三方实验室对投诉产品进行检测,如果不符合标准,能源部将处以高额罚金,最高可以达到每件产品每天110美元。
认证制度方面,美国实行的是私营式认证模式。这是一种注重实效的管理模式,当一个正式、组织严密的行业协会已经拥有一套完整的、可信赖的产品认证项目时,美国能源部将允许该行业协会以成员产品目录的形式提交测试结果。具体来讲,就是厂家检测自己的产品,并把检测结果提交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公布检测结果,并对目录产品组织抽查,如果发现厂家提供了误导性检测结果,行业协会可以处以罚金,并把该厂家从产品目录中删除。与此同时,能源部会得到一份产品目录的副本。被美国能源部认可的行业协会的认证项目包括:ARI中央空调;GAMA的热水器、取暖炉和锅炉;AHAM的房间空调器等。
美国空调能效标准对行业技术发展的影响:
美国家用空调主要以窗机为主,绝大部分采用OEM以及进口。随着美国能效标准实施和发展,行业内最明显的是对出口美国的窗机设计方案发生了较大变化,因为出口企业不得不面临如何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产品的高能效比。由此带来了高效换热器、全铝换热器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此外,美国本土大部分企业,以大型工业制冷机组和设备为例,其在近年来最突出的技术革新是,在空调设备中采用了全铝高效换热器,达到成本和性能兼顾。
对于美国空调能效标准的发展,值得我们关注的是:
其采用季节能效比(SEER)评价体系对空调产品进行了节能效果的评价。



